襄陽晚報訊【通訊員棗交宣 全媒體記者孫修廷】近日,棗陽交警接到投訴,棗陽市區有流動廣告車不分時段、路段,在道路上用高音喇叭進行叫賣,嚴重影響市民生活和休息。
對此,12月27日,棗陽交警大隊以定點與巡邏相結合的方式,在棗陽市區開展流動廣告車專項治理行動。棗陽交警大隊在棗陽商業大廈周邊設立檢查點,在光武路、新華路、書院街等路段開展巡邏,發現有流動廣告車,便將車攔停進行檢查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十三條第三款,機動車噴涂、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,不得影響安全駕駛。經查實,一些流動廣告車的確存在交通違法行為。棗陽交警大隊依法對車輛進行扣留,并責令車主撕掉車身上的海報或拆除加裝的廣告牌、高音喇叭。
下一階段,棗陽交警大隊將持續對流動廣告車進行查處,依法責令駕駛員或車主將車身上的廣告和高音喇叭等擾民設施拆除,并向制作廣告的相關單位進行宣傳教育,講解法律法規,從根本上解決流動廣告車擾民問題。
責任編輯:劉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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